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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庄职工债权公示
添加时间:2021-9-22 15:48:02      点击次数:2033      [返回]

 

告示

泉州锦绣庄木偶艺术馆等四个单位破产清算一案,在第一次分配过程中,经管理人调查,在第一次分配方案之外,仍留有一笔职工债权,为2016526日破产案件受理前,出纳黄海琼自行垫付的16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因职工自行垫付,税务部门未申报,依法应由债务人对职工进行折价补偿。经管理人审查确认,黄海琼垫付期间,债务人应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872.08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

管理人就上述职工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至2021928日止。

职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及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具体数额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泉州锦绣庄木偶艺术馆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

 

附件:
职工债权-破产受理前职工垫付单位应缴医疗保险费用
债权编号 职工姓名 职位 认定金额 性质
075 黄海琼 出纳 2872.08元 用人单位应缴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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