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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组织学习民事诉讼法及相应司法解释
添加时间:2015-4-30 16:38:20      点击次数:2925      [返回]

 

2015425上午9时至11时,我律师事务所在会议室举办第一期民诉法司法解释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业务学习由我所主任李琴声主持,律所成员副主任杜志高律师、康碧信律师、陈炳辉律师、何祯恺律师等十余人参与本次学习。

本次集中培训,是我所律师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一次探讨与浅析,既起到丰富理论知识的作用,又发扬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撰稿人:李明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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